按《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不允許倒閉,對經營不良、資不抵債的保險公司銀保監會指定另一家保險公司接管業務,保險合同繼續仍然有效。在這一做法上,不僅國外的保險公司如此,國內的絕大多數保險公司,包括中資、外資、合資,等各種所有制的保險公司,幾貨都介紹了這種觀點。
1、保險公司不給退保怎么辦?
保險雖好,但要理智消費啊,伙伴們!!!退保要看你當時的初衷,如果是考核自保,現在確實壓力大那就退一些吧,畢竟今年確實惱火,壓力大,大保險公司不存在不退的說法吧,都是在拖,畢竟一旦輕松開了口,就收不住啊,非常時候交不起錢的還是很多,實在不退,打銀保監會電話投訴反饋啊,任何行業都怕官方投訴,不退就一直打。
如果是覺得保額不夠,給自己加的幾分重疾,如果都交了幾年了,那就堅持繼續啊,幾份重疾保額多高?60萬,還是100萬?保費總年交多少?你如果有實力交的話,為啥要退保,現在重疾50萬算起步,100萬才算標配。不然年輕人買個10萬,20萬重疾干嘛,沒意義,關鍵時候信用卡,借唄分分鐘湊齊啊,你之前做過保險,都知道的,退現金價值確實很少,完全虧啊,哥么。
2、如果保險公司倒閉了,在他們公司買的年金險怎么辦?
按《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不允許倒閉,對經營不良、資不抵債的保險公司銀保監會指定另一家保險公司接管業務,保險合同繼續仍然有效。關于年金保險產品,為使廣大客戶能夠更加清晰地了解年金產品特點及原理故做一個詳細的介紹,年金產品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內容是對于累積時間和給付期間的約定。根據這些約定,年金領取人在不同的期間內死亡,保險公司會因為法律或者市場的原因,承擔不同的給付責任,
年金產品的累積期間指的是年金資金累計的一段時間,一般是保險合同生效,保單持有人開始支付保險費到保險公司開始支付年金之間的時間。不同產品累計期間的長短各不相同,根據合同約定而定,通常是在退休年齡之前,比如60歲,如果保單持有人在年金產品的累積期間內死亡,你美國為例,根據大部分粥法律的規定,保險公司必須向指定的其他受益人退還全部或者部分的現金價值。
,法律同時還規定了最低的現金價值。給付期間是指從保險公司開始支付年金到停止支付年金的期間,各種年金產品對于給付期間的規定也各不相同,可以是明確的一段時間,也可以是某個年齡后的生存期,很顯然,年金產品購買者很想其購買的年金產品在上述兩段期間都有最佳的效益。如果將給付期間規定為某人的某個歲數后的生存期,就可能會出現如下情況;該保單持有人長期繳納了很大一筆保險費,而其在開始領取年金后不久即死亡,
這種情況即使不考慮技術或者公平性的問題,對于絕大多數的客戶都是無法接受的,因此公司會在這種情況下提供一些向其他受益人退還剩余保費的選擇。在這一做法上,不僅國外的保險公司如此,國內的絕大多數保險公司,包括中資、外資、合資,等各種所有制的保險公司,幾貨都介紹了這種觀點,要避免以上情況的發生或解決情況發生后帶來的問題,具體的做法有很多,1、最低保證年金,規定有保證的領取期間或者次數,無論年間領取人在此期間是否生存,保險公司都將持續至付年金。
這個保證的時間通常為5年、10年、或者20年等,保證時間越長,則領取金額越低,若年金領取人生存時間超過此期限,則保險公司將繼續給付,,直至年金領取人身故。2、分期退費年金,如果年金領取人身故時已經領取的年金金額低于其購買年金產品所支的成本,則保險公司將繼續支付年金給付其他指定受益人,直至其中的差額領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