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業是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企業,公司治理規范,財務較為透明,企業規模和盈利能力都有一定的水平,而且單純來看新三板股票具有一定的流動性(標地優質的三板企業);而個人獨資從公司所有者來看應該是都不具有相關優勢2.隨著科創板的推進,注冊制的試運行,企業走資本市場對于企業未來發展壯大是非常有用的,到這一類企業就業只要不是太摳門的企業法人,一般福利各方面都不錯,運氣好 本身實力,后期可能會有股權激勵等。
1、新三板公司掛牌條件是什么?
2017年9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布指引,對新三板公司的掛牌條件進行修訂,并于2017年11月1日起生效實施。新指引主要從企業的設立時間、業務能力、治理機制、股權結構和轉讓以及券商督導等幾個方面進行細化要求,設定基本標準,使得掛牌條件更加規范明確,更具可操作性,(1)要求企業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從主體看,國有股權設置、外商投資、股份公司等需提供相關批復或替代性文件;從出資看,要合法合規評估非貨幣財產和國有資產出資,繳足注冊資本;存續時間應包含兩個完整會計年度;申報財務報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2)要求企業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滿足兩年累計營收不低于1000萬或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3000萬,報告期末股本不少于500萬,每股凈資產不低于1元/股,且可預見企業有能力持續經營,
(3)要求企業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三會一層),制定相應制度,規范運作,董監高和關聯交易應符合規定,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歸還占用資金,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近兩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非失信對象。業務取得相應資質、許可,符合政策、環保、質量、安全要求,
財務獨立,會計核算規范。(4)要求企業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股東的股份權屬不存在爭議,股票發行和轉讓履行必要內部決議和外部審批(如有)程序,限售安排符合規定,并于掛牌前完成區域股權市場或其他交易市場的摘牌。(5)要求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雙方應簽署《推薦掛牌并持續督導協議》,主辦券商完成盡職調查和內核程序,對企業是否符合掛牌發表意見,出具報告。
2、一個是新三板公司,一個是個人獨資,工資結構差不多,選哪個好?
如果只是公司性質不一樣,其余條件都一樣的話當然選擇新三板企業公司,理由如下:1.新三板企業是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企業,公司治理規范,財務較為透明,企業規模和盈利能力都有一定的水平,而且單純來看新三板股票具有一定的流動性(標地優質的三板企業);而個人獨資從公司所有者來看應該是都不具有相關優勢2.隨著科創板的推進,注冊制的試運行,企業走資本市場對于企業未來發展壯大是非常有用的,到這一類企業就業只要不是太摳門的企業法人,一般福利各方面都不錯,運氣好 本身實力,后期可能會有股權激勵等!!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