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8小時之內完成本職工作,公司有什么理由辭退員工呢。想想看,為什么員工一下班就“失聯了”?產生問題的根源在企業,任何待遇優厚、嚴格執行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的企業,員工是不會下班后就“失聯了”,中國很多企業把加班作為員工必須所為,認為給加班費或者串休,員工就應該無條件加班。
1、員工一下班就“失聯”了,該不該辭退這種員工?
首先,應該明晰一點,工作8小時之外的時間,是員工自由支配的時間,是受法律保護的。員工在8小時之內完成本職工作,公司有什么理由辭退員工呢?想想看,為什么員工一下班就“失聯了”?產生問題的根源在企業,任何待遇優厚、嚴格執行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的企業,員工是不會下班后就“失聯了”。中國很多企業把加班作為員工必須所為,認為給加班費或者串休,員工就應該無條件加班,
這種觀念有脖與國際公司治理通用規則。我原先在一家丹麥大型跨過公司工作,有一次,大連客戶定于某星期六會面,公司大中華經理(中國籍)參加,中國地區北京總部技術總監(美國籍)也得參加。我和中華地區經理定于星期五晚上到達大連,大中華地區經理通知北京總部的技術總監與星期五晚做火車(這個時間段,已經沒有北京飛往大連的飛機了)到大連,
星期五晚,我和大中華地區經理從沈陽做火車到了大連,入駐大連香格里拉酒店,晚上接北京總部技術總監也入駐酒店。晚上吃飯,北京總部技術總監一臉不高興,大中華地區經理背地和我說,看著沒,“老外”對于占用他的休息時間很不滿意,平時我和他關系不錯,所以,他才星期五晚上趕到大連,第二天中午,大連老板請吃飯,大連老板贈送給大中華地區經理一個精致玉質大印章,中華地區經理馬上說了,贈送給“國際友人——北京總部技術總監”吧!這樣,北京總部技術總監臉上露出笑容,也開始暢飲美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