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重組特殊稅務處理企業重組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一)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二)被收購、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資產或股權比例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比例。(三)企業重組后的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重組資產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四)重組交易對價中涉及股權支付金額符合本通知規定比例。(五)企業重組中取得股權支付的原主要股東,在重組后連續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取得的股權。2,資產收購一般性稅務處理和特殊性稅務處理有什么區別股權收購,是指一家企業(以下稱為收...
更新時間:2022-12-12標簽: 什么是稅務特殊處理什么稅務特殊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