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的有效期是多長時間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新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制度的通知》(稅總發〔2017〕103號)第一條第三款規定,取消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稅務機關不再按照180天設置報驗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區域經營合同執行期限作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納稅人可向經營地或機構所在地的國稅機關辦理報驗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續。我會繼續學習,爭取下次回答你2,聽說外經證取消了那我公司在異地提供服務時是否也無需進行報驗繳首次在經營地辦理涉稅事宜時,仍需報驗?!秶叶悇湛偩株P于...
更新時間:2022-12-31標簽: 如何開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如何何開區域 全文閱讀